20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

一名女子抱著11個月大的兒子,行落天水圍 一條明渠,被控虐兒罪,案件押後兩星期審理。20多歲持雙程證的女被告早上提堂,她毋須答辯,還押小欖精神治療中心,等候精神報告。案件押後到本月26日。案發在昨日,該名女子抱著11個月大的嬰兒,行落去天恩村對出一條明渠,街坊發現將她救起和報警。至於其11個月大的兒子,現在仍在醫院留醫。
有冇天理?!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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